开封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开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质量控制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质量控制监测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RMYYFW-2023-33
1.3预算金额:16万元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5服务期限:一年
1.6质量要求:合格
1.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年算起);
4.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报名及获取
3.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起至 2024 年 1月9日,每日 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3.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费用后将以电子版本文档形式发送到各供应商的电子邮箱内,请注意查收,如未收到磋商文件电子版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3.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
4.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开封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封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黄主任
电 话:0371-22730728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汴京大道10号
代理机构:开封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22328600
地 址:开封市七大街晋河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