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9名有工作经验人员,现招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2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满3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人事科
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0日
工作日 8:00—12:00 , 14:30—17:30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参加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一旦逾期我院将不再接受报名。
考生须持《2022年开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工作年限证明、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办法和计分方法由我院自主制定并公告。
我院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
我院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单位网站公示考生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要按照单位要求提供考察材料。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我院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我院纪检监察科将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我院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一)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二)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我院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招聘简章由我院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我院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开封市人民医院(网址https://www.kfsrmyy.com/ )
以上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示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开封市人民医院 0371-22731739、22731769
监督电话 0371-22731742
附件:
1、2022年开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计划表.xlsx
2、2022年开封市人民医院非在编有工作经验公招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