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MYYHW-2022-13
2、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92000.00元
最高限价:492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RMYYHW-2022-12-1 |
开封市人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
492000.00 |
492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监护仪20台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5.5、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0年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 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7)投标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 号)之规定,按执行日期之后发证的可不提供登记表);
(8)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下载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21日 至 2022年6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
3、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取消磋商资格。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开封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6月21日至 2022年6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汴京大道10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371-22730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