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编制管理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我院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开封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21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2021年4月28日—— 5月14日17:00截止。
网上报名需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kfryrsk@163.com,扫描件以文件内容命名。
1. 附件2《开封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简历需从高中按照时间顺序填写,直至硕士研究生规培,照片等内容要完善)
2.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扫描件(学历认证可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硕士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扫描件(2021年应届生可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要求的提供)
6. 规培合格证书扫描件(规培未结束的请规培基地出具证明,招聘简章中要求研究方向的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要求的提供)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 2021年4月28日——5月15日17:00截止。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资格复审:
1.《开封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2021年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取得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规培合格证的原件、复印件,规培未结束的请规培基地出具证明,要求研究方向的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5.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6.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7.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会及时通过邮件反馈,请各位考生在邮箱中查看审核结果,如收到反馈需要修改、补充信息的,请务必在2021年5月15日17:00前补充发送,收不到更改信息,报名无效。
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考生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报名,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0371-22731739、22731769
四、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直接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我院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院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果个别岗位和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行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博士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有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同时报考,统一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我院制定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及时到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并予以公示。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与考察结果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我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我院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其他事项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由开封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我院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1-22731739、22731769
特别提示:
开封市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kf2h.com/)和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kaifeng.gov.cn/)和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有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监督电话: 0371-2273174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