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XC-2020-1106
三、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ZXC-2020-1106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25万元
5.采购内容: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具体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9.质保期:1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下载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12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2号楼17层1701室
3.报名费用:300元,方式:现场领取,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本次公告在《开封市人民医院》上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汴京大道10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371-2273072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804
联系方式:18537871166 15890374150
监督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