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乳腺X射线机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MEKF-2020022
三、项目预算金额:49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内容:数字化乳腺X射线机系统一套(具体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一年
6、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年算起);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下载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取消磋商资格。
2、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8月18日- 2020年8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开封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汴京大道10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371-22730728
代理机构:河南迈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1号7号楼32层353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1393785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