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体各成员单位、相关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
根据开封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工作程序要求,现将第二批《开封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药品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2019年元月28日--2019年02月02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由于春节假期原因,将申诉期延长至2019年02月1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在2019年02月15日之前,由生产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受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持委托函)将申(投)诉材料递交至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1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开封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
2019年元月28日